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国中医药法监函〔2024〕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社会团体: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我局制定了《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
2.制定中医药标准发展报告。总结年度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进展,分析标准制定、推广、实施、评价现状,编制中医药标准发展报告。 3.推进中医药标准转化。遴选一批标准质量高、实施效果好的中医药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
2.中药相关标准。完成30项中药材种子种苗、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生态种植技术规范、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标准以及道地药材质量规范,制定中成药综合评价标准。 3.中医药信息标准。制修订中医药信息标准20-30项,包括中医药分类编码、技术规范、功能指引、建设指南以及数据采集、数据治理、数据交换、数据安全等。 4.中医药器械装备标准。制定3-5项中医、中药、针灸器械装备核心技术、工艺及应用标准。 5.少数民族医药标准。完成20项藏、蒙、维等少数民族医药名词术语、常见病诊疗指南及特色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研究制定藏、蒙、维等少数民族医疾病分类与代码。 |
2.中医药标准数字化研究。利用数字技术对中医药标准承载的诊疗规则进行读取、传输与使用,探索标准制定、推广、宣贯和实施的新方法。 |
2.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建设中方后备项目库,形成一批中方储备项目,提出ISO新工作项目提案,并推动8-10项国际标准立项和制定。 3.中医药标准外文版。编译中医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外文版20项。 4.优化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完善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藏、蒙、维等我国少数民族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推动1-2项少数民族医药国际标准在ISO立项,建设少数民族医药ISO国际标准中方后备项目库。 5.ISO中医药国际标准推广应用评估。对中方主导发布满5年的ISO中医药国际标准开展评估,完成5项国际标准的推广应用评估工作。 |
2.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建设。建立450人左右的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涵盖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针灸、民族医药、方法学等领域,搭建中医药标准咨询专家库管理系统。 3.中医药标准宣贯。完成100个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的宣传推广,编印出版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推广手册。 4.中医药标准实施应用项目。试点开展100项中医药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推进中医药标准实施效果评估。 5.中医药标准评价项目。形成中医名词术语、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系列标准评价指南,示范性完成100项中医药标准的评价工作。 |
2.深化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建设。对已建立的42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明确定位,优化运行,持续开展中医药标准的推广、应用、评价。 3.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支持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办公室、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中医药临床人才标准化培训不少于50次。 4.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训指导用书。支持编纂满足中医药行业标准化人才需求的中医药标准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教材、中医药标准化从业人员培训指导用书等,不少于5部。 5.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计划。培养20名中医药标准化领军人才,100名中医药标准化骨干人才,50名中医药标准化科研人才,50名中医药标准化管理人才,100名中医药标准化应用人才,20名中医药标准化教育人才以及50名中医药国际标准化人才。 |